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工匠”培育计划的通知》(武政规〔2018〕37号)精神,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发广大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热情,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现就开展2021年武汉市技能大师、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技能大师
1.评选范围和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武汉市技能大师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08〕20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从我市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具备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光纤光缆、芯片制造、网络工程、航空航天等核心操作岗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经企业自主评价具有同等级技术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技能操作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中选拔。鼓励优先推荐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已被评为武汉市技能大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活动。
2.评选程序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辖区选拔推荐工作;市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选拔推荐工作,中央、省属在汉企业及市属大型企业自行组织选拔推荐工作。武汉市技能大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经基层选拔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申报。
市技能大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员的参评资格,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经实地考察评估、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发文公布。
3申报材料
1.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由各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汇总表样式见附件1。
2.申报表。根据申报的评选项目,填写《武汉市技能大师申报表》(见附件2)。
3.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由候选人工作单位撰写,控制在2000字以内,着重突出候选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的贡献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以及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的贡献。
4.其他材料。包括候选人技术成果、专利及各种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工作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5.照片。包括证件照和工作照,证件照提供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贴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工作照提供3张6寸彩色照片,要求不同场景背景,以反映候选人岗位工作情况为主。
上述材料用A4纸黑白打印或复印,材料2、3须双面打印。申报材料按上述编号顺序简单装订,避免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同时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二、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
1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依据《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武人社发〔2017〕67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要注重加强新兴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能力建设,突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和实训基础建设,加快培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
2武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技工(职业)院校依据《武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武人社发〔2017〕68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武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从正在运行的企业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遴选,鼓励企业重点建设人工智能和“光芯屏端网” 新一代信息技术类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新兴产业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武政办〔2008〕203号、武人社发〔2017〕67号、武人社发〔2017〕68号等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选拔推荐工作。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武汉市技能大师选拔推荐工作,把选拔过程当作激发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技能报国热情的重要途径,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把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企业)有代表性、群众公认的优秀技能人才推荐上来。
(二)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与基层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密切相关,建设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选准方向、加大投入,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建好项目、整理好申报材料,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辅助作用,不断提高一线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三)按时报送各类申报材料。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