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所需材料
1、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变更的证明材料;
(4)变更的作品样本(仅变更作品名称时提交);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6)原登记证书复印件。
2、撤销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撤销作品著作权和合同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登记证书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5)其他证明文件。
3、撤回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撤回作品著作权和合同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应提交申请人出具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补发或换发登记证书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补发或换发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附图盖章时,请提交证书原件和与原登记无色差样本一件;
(5)申请复制样本时,请提交证书原件。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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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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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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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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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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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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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请登记收费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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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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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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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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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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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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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本费5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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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哪些情况下申请办理变更补充登记?
(1)申请人名称变更;
(2)作品名称变更;
(3)申请登记材料填写错误,如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
上述情况办理变更登记。通过转让取得著作权的,应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作品内容变化或增加时应重新办理作品登记。补充登记仅限于补充首次发表时间。
撤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登记后发现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5)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6)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至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撤回登记的,登记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