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涉及实质性内容。
办理途径和流程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1.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直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3.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4.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三)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更正周期:商标更正约6-10个月完成(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
商标更正所需材料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译本。
4.对变更完成的变更后注册人名义、地址进行更正的,应同时交回《变更证明》原件。
5.对转让完成的受让人注册人名义、地址进行更正的,应同时交回《转让证明》原件。
6.错误信息更正使得《商标注册证》发生变动的,应同时交回《商标注册证》原件。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更正申请事项,并在申请书“更正事项”一栏中注明申请更正的项目和内容;同一申请人同时提交多份相同内容的更正申请的,只需在一份更正申请中提交更正证明文件,其他更正申请须在申请书显著位置载明更正证明文件所在更正申请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6.办理商标申请人名义/地址更正的,应当填写该商标的全部类别。
7.更正内容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更正事项应当注明申请更正的项目和内容。
8.需重新制发证书文件的,应选择“是”,并附送有误的商标注册证或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等文件原件。
9.共有商标申请更正商标/注册事项,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10.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商标更正有哪几种情况?
商标更正有两种,一种是注册人或代理人的笔误,另一种是商标局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时,在录入或扫描过程中将个别内容弄错的。
办理商标更正的方法?
商标更正可以由申请人到商标总局办事大厅(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理,也可以委托具有代理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如知春路知识产权)代为办理。
商标更正和商标变更有什么区别?
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商标变更: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成功后,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吗?
商标局会下发《商标更正核准证明》,此文件须同原商标证书一并使用,不再下发新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