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政府工作部署,建设一批软件信息产业示范园区,推动我区软件与互联网业集聚发展,现开展软件信息产业园区征集工作,对通过遴选的园区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内产业园区、写字楼楼宇的业主、运营单位等。
二、申报材料
1.宝安区软件产业园建设意向申报书(具体要求见附件,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2.园区业主(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园区业主(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园区管理运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园区运营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园区物业产权证明或说明,租用物业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6.园区产业规划和功能布局规划说明;
7.园区入驻软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入驻软件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关键页(首页、盖章页、租赁时间页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胶装,A4纸双面打印,加盖意向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