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10月1日—11月15日按要求填报《“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
二、申报地址
(一)粤财扶助PC端
(二)移动端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当项目被退回后,请注意修改提交时间不能超过主管部门设置的时间,如果已逾期,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修改时限。
2、申报所在地请如实填写,申报所在地决定着该项目应该提交到户籍地主管部门审核,为避免项目无法正常审核,请认真填写。
3、如果发现提交的项目内容有填写错误的可在“我的工作台”找到审核中的项目进行撤回。如主管部门已审核,则无法撤回,需联系主管部门进行退回。
四、联系我们
如果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拨打政策业务咨询电话:1784101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