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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组织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08作者:宇辰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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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精神,推进《湖北省推进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行动方案》工作目标落实,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在联合开展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2020年6月,部署了各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进全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目前,各地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加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我们拟在各地本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启动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直管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本地相关规上工业企业申报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二、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基本要求为:
 

1. 企业在湖北省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 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3. 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 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 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100万元。
 

三、经各市州、县市区备案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其依托的规上工业企业可申请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
 

四、对于原已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的规上工业企业,可结合需要,对标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要求,申请备案。
 

五、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不得加重企业负担,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对备案成功的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将视创新绩效情况择优给予科技政策扶持。
 

六、申报流程:

1. 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8:00。

2. 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推荐。由各市州科技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审查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清单后,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以彩色扫描件上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