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促进福州高新区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产业集群形成,做大做强福州高新区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产业,现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一、场地保障
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企业在福州高新区内租赁办公用房的,按实际使用生产经营用房面积,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一般不超过1000平方米,期限三年。企业享受租金补贴期内办公用房不得转租。
二、税收奖励
新设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企业从投产年份起,按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区地方留成实际入库部分的一定比例分年度予以奖励,奖励年限及比例为:前2年每年80%,后3年每年40%。
三、鼓励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企业申请相关国际国内资质认证
对于新获得国家测绘甲级资质、国家测绘乙级资质、导航电子地图资质和CMM/CMMI三级认证或以上的,每项认证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50%,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四、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对重大的地球空间信息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扶持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二)每年由区经济发展局和区财政金融局联合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三)以上奖励政策与区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如有重复,按就高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