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服务保障我县产业项目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服务,促进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代办员”工作机制。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作人员作为产业项目“代办员”,直接为产业项目提供服务。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员”服务模块,强化重点跟踪和靠前服务,实现全程代办功能。
二、建立服务产业项目“一事一议”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定期举办相关活动,邀请审批部门领导到行政服务中心为项目业主答疑解惑,宣传服务产业政策措施,指导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落地。
三、建立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依托现有各单位入驻窗口,增设惠企政策的受理服务功能,优化兑现流程,压缩兑现时限,方便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四、建立产业项目“打包服务”机制。推行连锁或跨区域经营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打包服务”,企业可一次提出申请,打包办理相关证照,避免“多个门店”进行“多次审批”,减少企业跑腿次数。
五、建立区域评估评审机制。以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等产业比较集中的平台为单位,明确区域功能定位,编制控制性规划,统一设置相关指标,推进区域范围内项目统一办理水保、交评、文保、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等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审批效率。
六、建立信用承诺即办审批机制。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审批新模式,努力祛除审批难的顽疾。由申报企业自愿提请,填报信息并作出相关信用承诺后,各职能部门予以联合容缺审批;再由相关部门加大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重点比对核验。启动企业诚信监督机制,依法责其定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社会信用建设体系“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