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在有效落实中央、省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更好地促进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现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一、全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向产业发展方面倾斜,通过加大县级预算直接安排力度、统筹整合各类产业专项资金、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今明两年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0亿元。
二、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
1.整合、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除县委、县政府明确的产业扶持政策外,建立政府引导基金稳定筹集渠道,包括: 积极争取福州华侨母基金、福州新区投资发展基金、福建两翼发展投资基金对我县的投入,预算直接安排的财政资金,拟设立各类产业基金,盘活资产注入资本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整合设立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两大类基金,力争 2023年规模达10亿元。对县域的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新兴产业等,对城区的楼宇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产业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支持。
2.积极推进股权投入方式。大力支持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等县属国企积极融入和参与培育壮大新材料和新能源、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机械制造、冶金建材、海洋经济等传统优势产业,平台经济、供应链、文旅康养、商贸服务业等高端现代服务业。由县属企业自主选择普通股或优先股投入方式,普通股方式实行同股同权,不参与经营决策;优先股(可转股债权)方式采用固定收益,投资期限3-5年。通过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实现财政性资金良性循环和保值增值。
3.完善奖励补贴政策。聚焦“数字福州”“海上福州”“平台福州”建设,对符合产业扶持政策的公共服务和市场引导型项目给予不同程度奖励补助,包括:发展总部经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创建品牌、鼓励“双创”、加快大数据和物联网产业发展等,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研发奖励、税收贡献奖励、增量用电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
4.优化融资扶持政策。强化支持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上市引导基金运作效率,实施企业上市发展奖励和信贷支持;大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融资租赁奖励补助。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支持产业融资。
5.培育做大工业园区。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引导基金等各类基金优先投入园区建设,在县级工业专项等各类财政资金安排上对园区项目给予优先倾斜支持。
6.加大人才引进支持。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形成人才工作“资金池”,实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落地奖励、租房补贴等,落实市“五个一千”人才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金凤海洋经济人才聚集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支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优化人才交流平台和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包括猎头公司在内的引才机构在连江发展;对照我县产业发展方向,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产业提供急需紧缺人才。
三、明确职责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是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责任和实施主体,负责各类产业政策和资金的申报和审核等工作;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后评估制度,全流程跟踪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产业资金有效使用。